“五爪金龙”——巨蜥

原标题:“五爪金龙”——巨蜥

越山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我到云南公干,看见一种较为特殊的动物,有点像四川常见的叫“四脚蛇”的小蜥蜴,但比小蜥蜴不知大了多少倍。听随行的朋友介绍说这是云南、广西一代出产的叫巨蜥的动物,而今已经很稀少了。我暗暗称奇,且在脑海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谁知若干年后,我在德阳却发现了它的踪影。

那是1997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正在撰写一篇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论文,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有人举报某酒店在卖“五爪金龙”。放下电话,我和魏世忠站长马上驱车前往位于旌湖边的这家酒店。当我们赶到时,两只“五爪金龙”,一只在已经剥了一半的皮,放在一个大盆里,一只关在一个铁丝网笼子里,等待宰杀。我们马上制止了这种虐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调查中得知,这两只“五爪金龙”是酒店从一个养殖场买回来的,而且在德阳已经养了将近十年,这次是一个客人要吃,他们才拿过来宰杀的。我们告诉他们,“五爪金龙”学名叫巨蜥,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能随意买卖和宰杀。鉴于他们这两只巨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之前购进的,我们仅依法没收了实物,作出了适度的处罚。

巨蜥,别名五爪金龙、四脚蛇、大四脚蛇、鳞虫,是巨蜥科巨蜥属的蜥蜴动物,包括了所有蜥蜴中最重的科莫多龙及最长的萨氏巨蜥。它们的最近亲是蛇蜥科及毒蜥属。体长一般为60—90厘米,最大的可达2—3米,体重一般20—30千克,尾长70—100厘米,最长的可达150厘米,通常约占身体长度的五分之三。它是我国蜥蜴类中体形最大的种类,也是世界上较大的蜥蜴类之一。巨蜥头部窄而长,吻部也较长,鼻孔近吻端,舌较长,前端分叉,可缩入舌鞘内。尾部则为黑黄相间的环纹,同时黑色环纹上常有小黄斑;四肢强壮,趾上有锐爪;其背面有小黄斑,故称“五爪金龙”。

巨蜥以陆地生活为主,喜欢栖息于山区的溪流附近或沿海的河口、山塘、水库等地。巨蜥昼夜均外出活动,但以清晨和傍晚最为频繁。虽然身躯较大,但行动却很灵活,不仅善于在水中游泳,也能攀附矮树。食物可以根据不同环境下所有的食物加以选择,能在水中捕食鱼类,也可爬到树上捕食鸟类、昆虫及鸟卵,此外也吃蛙、蛇、鸟、各种动物的卵、鼠及昆虫等,偶尔也吃动物尸体,还时常爬到村庄里偷食家禽。雌性于6—7月的雨季产卵于岸边洞穴或树洞中,每窝产卵15—30枚,卵的大小为70×40毫米。孵化期为40—60天。巨蜥的一般寿命可达150年左右。巨蜥性好斗,较凶猛,遇到危险时,常以强有力的尾巴做武器抽打对方。如果对方过于强大,它就爬到水中躲避,能在水面上停留很长时间,所以在云南西双版纳,当地的傣族同胞都叫它“水蛤蚧”。

巨蜥国内主要分布于广西、广东、云南的南部、海南等地,大部分为野生。国外分布于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及澳大利亚北部等地。因巨蜥原有数量不多,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导致当地群众对其随意捕捉,使原本数量较少的巨蜥已到灭绝边缘。1989年已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定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996年,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极危等级;1997年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濒危等级,划入限制贸易种类;2013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危等级,受到我国政府和世界自然保护组织的高度关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