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律師成功轉任法官 「法普法官」文家倩再調台高院
最高法院前審判長蔡彩貞10月擔任大法官,留下空缺,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決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如玲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淑婷派最高行政法院辦事,另有17名律師轉任法官完成研習而分發。宣導國民法官制度的重要推手、曾在捷運上勇揪色狼的台北地院法官文家倩,再次調任高院法官。
文家倩經常投書報章,有「法普法官」稱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她投書「鳴人堂」質疑「任何案件都適合『視訊開庭』嗎?當國民法官制與陪審制在角力時,文也提醒國民法官不應硬拚亂湊,指國人最關心的是「死刑」,質疑「併行制」偷渡廢死議題,因為只要有一位國民法官堅持不判死刑,法院就無法判被告死刑。
曾在捷運上4度遇上性騷擾的文家倩,前3次都因嚇到、愣住而沒有立即處理,2020年她又遇到性騷事件,這回決定不姑息,「即便無法早點回家陪伴孩子,我還是決定要給行為人一個警惕」,後來要求男子捐款數萬元給婦女團體。
而高雄地院試署法官陳彥霖嫻熟德國法制,現為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調辦事法官,也對行政訴訟調解新制貢獻所長,他認為調解有二大關鍵,第一是消弭行政機關對調解的疑慮,第二是法院要適時公開心證。人審會今也決議陳試署服務成績及格。
本次其他調動名單如下:
調派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劉雪惠為同院法官兼庭長。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報到,得連任1次。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廖純卿再次調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伊倫、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宋泓璟、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張嘉芬等3人首次調任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台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法官學院律師轉任法官職前研習班研習學員許仁純、徐黛美、劉佳燕、蔡仲威、江俊傑、王龍寬、陳姿樺、陳景筠、沈蓉佳、吳宛亭、邱正裕、王玲櫻、何信儀、林于渟、王冠霖、葉伊馨、熊霈淳等17人完成研習程序,經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遴選通過,同意由司法院依研習成績辦理選填分發地方法院事宜,各法院分發員額為:占彰化地方法院缺調派台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1人、新北地方法院2人、士林地方法院1人、桃園地方法院1人、新竹地方法院1人、苗栗地方法院1人、台中地方法院1人、南投地方法院1人、彰化地方法院1人、高雄地方法院1人、橋頭地方法院2人、屏東地方法院2人、花蓮地方法院2人。
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黃文昭、林柔孜、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梁世樺、林翊臻、趙悅伶、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明宏、曾淑君、顏嘉漢、潘曉萱、台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美眉、南投地方法院試署法官羅子俞、嘉義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方宣恩、台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王鍾湄、廖建瑋、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婕妤、劉珊秀、吳俞玲、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試署法官鄭美玲、台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蔡政晏、宜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高羽慧等人試署服務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同意發給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陳端宜、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楊欣怡等2人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宇葭(調司法院辦事)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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